唐朝好地主_第605章 杀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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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5章 杀富 (第3/4页)

不过李超的第三条,却是让他们都目瞪口呆。

    “其三,特别之时行特别之事,朝廷下诏,各家粮商粮铺,必须马上向各地官府登记报备,把所储存粮食种类、数量、仓储位置全都通报官府登记,所有粮商粮铺须将一半的存粮以市价卖给官府常平仓。”

    “各地田产超过百亩的地主,如果家中存粮超过百石,则要将超出的粮食部份的一半以市价卖给官府。”

    “九品以上官员和拥有勋爵之贵族,则家中人均二十石存粮以外粮食,也需要将超出的一部以市价卖给官府。”

    李超说的这种以市价卖给官府的强制行为,其实也不是稀奇事。

    这种官方的商业行为,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和买。在秦朝的时候就开始出现了,一般是官府向民间采购丝麻等商品,以满足官需军需。到了后来,丝麻、物品、砖木商品种类增多,甚至也不再是公平买卖,而开始直接向百姓下达和买数量散配。

    百姓没有,就得花高价从富户和商人手中购买,再以低价卖给官府,这其实成了官府剥削百姓财富的一种方式。

    但正常的和买里,可很少有和买粮食的。

    李超的第三条,十分凶狠。

    直接向那些有粮的粮商、地主、官僚权贵们下手和买,规定了一个量,超过拥有的量,就要把一半平价卖给朝廷。

    对于朝廷来说,能够以平价收到大量粮食,提前调配到灾区,以预防灾情。可对于那些有粮的人来说,这可就是抢粮了。

    灾年的时候,粮食多金贵,李超却要以平价收他们的粮。

    萧瑀直摇头,陈叔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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