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的,只有噪音_第一千二百二十一章 接盘侠路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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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章 接盘侠路易 (第6/9页)


    首先是对乔丹这3000万美元合同的简单解释,公牛使用鸟权和乔丹签了这份合同,当然是占合同空间的,虽然这份合同数额离谱到大于当时的工资帽,但在当时依然合规。这是最简单与直接的解释,后面我会解释为什么公牛这么做合规,以及这个离谱谣言的源头。

    莪先说说“乔丹的3000万薪水不占空间”的出处吧。也不能说是出处,这基本是一个被一传十,十传百传歪了的谣言,当然,也有可能是某些人故意这么做的。

    原始版本的故事出处来自美国体育作家大卫·哈伯斯塔姆(DavidHalberstam)的书里,书名叫《PlayingforKeeps:MichaelJordanandtheWorldHeMade.》(港译迈克尔·乔丹:为万世英名而战),书里提到公牛不愿为乔丹提供天价年薪,经纪人大卫·法尔克为了给公牛管理层施压,拉尼克斯入局,并在谈判的时候让公牛队相信尼克斯会用千万年薪 千万广告代言的方式挖走乔丹...之后一顿扯皮,公牛只能给乔丹3000万美元的年薪。

    你是不是觉得有点困惑?书里写的这么明明白白的事,为什么会扯到联盟捧公牛,乔丹3000万合同不占空间?问得好,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在这里追溯谣言的源头,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这个谣言的原本模样。

    然后让我们回到乔丹的合同本身,为什么他能签3000万?因为公牛有他的鸟权。然后肯定有人要说了,你胡扯,鸟权不可能让球员签下比工资帽更多的年薪。嘻嘻,年轻了吧,答案是,当年的鸟权和现在不一样。当时工资帽才刚刚出台13年,很多规则都还没完善,其中,关于球员的顶薪,劳资协议并没有在数额上加以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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