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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夫人的荣华富贵 第114节 (第8/10页)
。 陈冬娘敏锐地意识到母亲心情不好、十分焦躁。原以为是弟弟的婚事出了些岔子, 又或是什么人叫娘受气了。待得陈冬娘细问才知道, 耿金妹是在忧心安信侯府。 “我不懂朝中大事。要我说侯爷的提议没有错!律法确实应该改啊!”耿金妹愤愤不平地说,“还记得你爹病逝那会儿……我还是有儿有女的呢,族里都有人打我们家的主意, 想要占些便宜去。若那会儿只有我和你, 怕不是要被一些人生吃活吞了。” 原来詹木宝在整理了大量的真实案例后,上书朝廷表示要明确一下继承法。 现代人常常有一种误解, 好似女性在古代的法律层面上并没有继承权。事实并非如此。在真实历史上,汉代的《二年律令》中就明确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女性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爵位、户主身份和财产。而在万商现在生活的这个游戏成真的历史上,自然也有相应的法律。好比说前朝规定了女子能继承的财产是她们的父母为她们的兄弟所准备的聘礼的一半,且户绝之女能够继承家里的爵位、土地和房舍。 这样的法律条例虽然称不上公平,但至少没有剥夺女性的继承权。 但法律是法律。此时的社会并不是法治的社会。在许多地方,宗族的力量大于一切。宗族施私刑,官府根本不搭理。这就导致了民间的女性几乎都丧失了继承权。 好比说本朝的第二位女官杨喜,她便是只生了一个女儿。丈夫死后,夫家那边的族人直接把他们家的财产视为是族内的财产,强迫她过继男嗣,还想害了她的命。 詹木宝上书时表示本朝的法律明明针对女性继承权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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