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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出现在听证会的格温 (第3/8页)
切实际的推论。” “我是一个依法纳税并且遵守美利坚宪法的合法公民,我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甚至连超速驾驶跟闯红灯都没有做过。” “如果因为我具备了一些别人所没有的才能,我就必须加入军方的体系,那么这就跟政府强行要求我进行劳役跟卖yin一样,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利。” “如果你们将我所拥有的超凡能力试做武器,并且试图将这件‘武器’收为己有,那你们就违反宪法修正案的第二条,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同样,如果你们试图违反我个人意愿强行征召我加入军队,那你们就是在要求我进行强制劳役。” “根据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合众国境内或属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不准有奴隶制或强制劳役存在,除非我是已经被定罪的罪犯。” “所以,在新的法律条文出现之前,我有权利拒绝加入军方,这是美利坚宪法赋予我的合法权利!” 罗杰虽然不是律师,但他对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不陌生。 接到参议院的传票后,他就咨询过了律师,目前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能强迫他加入军方。 就算是坐在了白宫椭圆办公室中的那位下达了相关的命令,他也可以用美利坚宪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当然,法律上是允许他这样做。 但是在现实中,他是否能拒绝,就要看他有没有实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了。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昨晚在博览会中,他才会选择施展闪闪果实的能力,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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