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物语_第六百五十章 出兵琉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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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五十章 出兵琉球 (第6/7页)

充、忽那通着、高原次利、宫本传太夫等将,以铁甲船两艘、加来船一艘(缴获)、安宅船六艘、关船十八艘、小早十五艘、千石船十艘、奉公兵船三艘等大小七十余艘战船浩浩荡荡向岛津家治下的种子岛驶去。

    不仅如此,景定还要求岛津义久也出兵相助,一旦静谧了琉球,那么七岛(吐噶喇列岛)、庵美诸岛就归岛津家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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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岛津义久对此自然是非常热衷的,先前琉球方面就对他禁止与九州其他大名、国人领主进行贸易一事置之不理,此次自然是要趁机痛打一番琉球的。

    很快,岛津家就集中了大小战船一百艘,征召军势三千五百余人,包括阵夫、工匠、文吏等。以家中重臣新纳忠元担任总大将、桦山忠助担任副将、平田光宗担任军监,出兵参阵,并作为上杉军的先导役。

    七岛滩海峡是扶桑与琉球的国界,当时尽管还没有领海观念,但谁都知道一越过七岛滩便是琉球辖下。黑潮海流流经此地,从西南向东北,周围百余里海域由于汹涌的潮流,自古便是难以渡过的“天水”。

    当然,景定还专门为出兵琉球制定了相关军法:

    一、若是琉球朝廷提出和谈,我方不得拒绝;

    二、以前对军众争吵之事一向未有具体办法,此次特别严格规定,军众之间禁止争吵,假如出现此事,私自解决未果须报告上级,若违背此条,不论是否有理,要一并论罪;

    三、禁止铁炮众出现射鸟或他物的浪费弹药行为;

    四、船只出入不可无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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