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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诡异怪事乱人心【求订阅】 (第4/6页)
流传,因为从不少人口中到来,这已使当地人相信,确实有和尚在当地剪取人们的发辫,做法祸害人。没第四个人知道那个界首镇人是怎么跟元通吵嘴然后动手的,然后是吓得元通和船夫赶快跑去码头,而那个界首镇人在他们身后大喊大叫地尾随他们追去。 镇子上的人很快将他们两个团团围住,并开始对他们拳打脚踢,使那船夫断了条胳膊,肋骨也断了两根,受了重伤。 一个匆匆赶来调查此事的捕役止住了界首镇人对元通的殴打,对之并连同船夫船上的行李物品一起,进行了搜查,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物件(诸如剪刀等剪人发辫的工具,或是用来害人的药粉,等等)。然而,周围的人群是激愤异常,使他实在不敢擅自放走元通和宝和和尚。于是,他押着元通、宝和、船夫、原告【那个界首镇人】以及其他几个人帮闲【跟着打人的】上了船,启程前往太和县城。 太和知县亲自审理。因为缺乏剪人发辫的确切证据,且元通和宝和是有着度牒的正牌和尚,而且他们还有另外的证据——那个请他们俩来太和县的太和县人。知县判定,元通和宝和乃是守规守矩的和尚。他还进一步判定,原告和其他几人作为此事的肇始者,应对整个事件负责。元通和尚则对自己仅仅获得了开释并不感到满足,他们的行礼和钱财都被人拿走了,还遭受了毒打。他们又越过知县,直接向颍州知府衙门告状。要求对他们失落的钱财衣物还有遭受的毒打进行赔偿。尽管并无证据表明和尚的衣物、钱财是原告他们拿走的,知府仍命令太和知县将他们扣押起来,并强令他归还和尚们的钱物。 如果事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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