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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3章 维新变法裱糊 二 (第2/5页)
什么!? 给贫民分田!? 这回不是何执中大吃一惊,连几个“新党”或者叫“维新党”的宰执也狠吃了一惊。 刚刚从西北返回的童贯拈着仅有的胡须道:“按照何文缜所奏,清田所得的地产应该授予府兵,一户给30亩。三千多顷可以授一万多户。那可就是一万多兵丁啊!” 纪忆笑了笑:“开封府左近的30亩田土能养一户府兵了?道夫兄莫开玩笑了。开封府左近几乎都是旱田,根本也不肥沃。除非是附廓的菜田还能多赚点钱财。 否则一亩之田,便是努力耕种,平均所得不过就是一石数斗,一百余斤而已。30亩田能得多少?不过40余石。一石能得几钱?如何能供养一兵? 而且好家业也禁不住子孙多啊!现在授田30亩,过个十几二十年就分三份了,还养什么兵啊?” 30亩旱田养一兵的确是不够的。在燕地,武好古以150亩旱田养一兵,足足多了四倍! 而且周国是初兴的共和国,和松松垮垮的宋国不一样。周国正处于“其兴也勃焉”的时候,高举天下为公的大旗,又是公民,又是议会的,上上下下都比较认真,比较齐心。 所以能够严格贯彻职田长子(其实是一子)继承制。可以保证150亩(在黑土地上是100亩)府兵的田庄不会被析产继承。 同时也能保证收回无力服役的非终身公民的田庄——拥有终身公民地位的府兵可以终身享有田庄,如果不能服役,则需缴纳税赋。如果身有伤残(必须是从军负伤),则可以免缴税赋。 不过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府兵们只要有继承人可以服役,都不会享受这项免役待遇。 因为终身公民的继承人只有临时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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