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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安东大开发3 (第2/5页)
国家专卖政策,一盘的商贾根本无法参与其中。 虽然盐、酒早已开禁,但其生产源头,尤其是制盐,仍旧牢牢控制在朝廷手中,甚至更加牢固,即便承担分销的大商人们,也要按照官府的规定,要舔着官府臭脚,才能正常经营而不遇麻烦。 各地的商道确实通常了,层层重重的卡税、关税也被废除了,但取而代之的,是严厉且严格的市税,尤其在大城市内,要是不交足税,连市场都进不去。 像赵匡义在开封实行的人货进出通道分离,如今已经被全国各地的官府给学了去,这也确实极大地减少了商贾逃税、漏税的可能,除非不想把货物售卖了城市中去。 限制的同时,也意味着规范,至少,还从没有一个王朝,对商业从事人员、活动及税收有过如此细致明确的管理,并专门制定了一部《商法》。 当然,赵普等大臣最初制定这份法案的初衷,是为了割商人的韭菜,也缓解财政拮据,却反倒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业的发展。 毕竟,在《商法》的框架下,进行合法商业贸易,从事商业活动,这本身就是一项进步,也是商人们愿意接受的。不愿意遵从商法的,那是jianian商,自然需要惩罚,愿意遵从的,自然就是良商了,只要服从管理,照章纳税,就可以安心经营。 事实上,对大汉商业的推动,刘皇帝是有大功的,要不是他时不时地商人说好话,大汉如今的商业氛围,也未必有这么“宽松”。 但即便如此,也无法改变一些根本性的问题,无法改变大汉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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