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5汉风再起_第三十一章 印度特遣舰队的访问(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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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印度特遣舰队的访问(五) (第3/7页)

区域建有印度教寺庙、真神寺和天主教教堂。

    大致说来,可认定汉人城区是齐国人居住的城区,印度城区是其他民族及外来商人混杂居住的城区。

    其实,对于整个安丰堡地区的治权,齐国印度商社早在十几年前便开始掌握。在1648年,印度商社刚刚接手安丰堡没多久,发生了当地一名妇女被同族男子杀害的事件。当地的科钦官员对此进行了裁决,并将结果迅速报告给上面的高级官员。但是,科钦方面的高级官员却以齐国印度商社拥有安丰堡地区的统治权为由,命令将罪人按照齐国的法律来裁决。结果,该罪犯被安丰堡负责民政事务的管事判处死刑。

    与此相反,同年在安丰堡发生了葡萄牙人杀害齐国印度商社雇佣的日裔护卫的事件。齐国印度商社未经科钦方面官员裁定,径直判处了这名葡萄牙人死刑,并很快被执行枪决。而科钦方面的官员,却认为理所当然,根本不予过问。从那时起,整个安丰堡的司法权和民政事务管理权,便全部落入印度商社手中。

    至于将科钦王国的关税管理权、铸币权、贸易通行权也全部交与齐国印度商社,这简直就是主动要把整个王国的的经济命脉交由齐国来控制。一旦印度商社获得科钦王国应允的上述条件,他们将在这个王国获得前所未有的特权和影响力。这要让国内最大的竞争对手--南洋商社得知,定然会嫉妒得发狂。

    米尔在综合考虑了两天后,为防自己贸然签约而遭人诟病,便借口未得到政府和军部的授权,无法现在就做出对科钦素丹王国的安全承诺。不过,他建议素丹国王本人或者委托一名全权代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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