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赵武天下_第三十九章 信宫朝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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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 信宫朝会 (第3/5页)

狱诉讼。

    其实这也不算是什么创新,《周礼》中就有对司徒、司马和司寇的规定,只不过在这个基础上,赵雍特别要求所有事情,分轻重缓急在“议事堂”汇报。每日由一人值守议事堂,负责顾问咨询事宜。

    其二,“清丈田亩,编民入册”,利用半年到九个月的时间,将百姓编入名册,发放新的名札,强化对百姓的管控。最重要的是,派遣官吏核实现有之田亩数,分别得上等田、中等田和下等田若干,公田多少,私田多少。分别上报司农进行管理。

    其三,“凡五刑之罪,除大辟外,具以废除,改罚没资产,发往边境屯田,终生不得入民籍。所开垦之新田,按官八民二之例上缴。”“边境之兵士,有携带亲眷家属入边者,可给予上等田若干,使用公产者,则按官七民三予以上缴;私产者,按官六民四上缴。”

    这一点除了吴广之外,其他人都很赞同。其实吴广的说法也并非反对屯田,而是反对大规模开垦,究其原因,就是这个东西没什么技术含量,赵国做的,齐国也做的,燕国、魏国更能做到。特别是魏国,做的未必就不如赵国。如果大规模推行,势必让其他国家学习,这样做屯田的意义就凸显不出来了。

    但是肥义和赵豹却认为,即使如此,其利也大于弊,应该推行。赵雍于是斟酌之后,效仿后世的发配流放制度,同时废除了一些rou刑。他这一举动,竟然得到了百官的赞誉,这就是题外话了。

    以上三点,赵雍权衡再三,在征求了其他人的意见后,才予以宣布。但是像“官吏不得从商”“军队编制”“军功爵位制”等构想,都没有表达出来。也是考虑到当前的环境,应该以求稳为主,而非大规模的调整。

    然而仅仅如此,就已经让朝中百官具以侧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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