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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一十四章 兔爷营中尽健将 (第2/4页)
作开始对练的一众部下,叫道:“快点过来集合了,臭小子们,有谁想跟无忌哥哥去京城的?速度报名!” 一刻钟之后,捷兔营,魏咏之军帐。 这支部队,是北府军中著名的轻装部队,乃是翻山越岭,如履平地的飞毛腿们汇集的一支部队,魏咏之本人的奔跑能力在北府军中当居第一,就连刘裕的速度也比他略逊半筹,跑上十个时辰要落后个百步之多,所以他为军主的营,就专门喜欢招收这些善奔之士,与别的部队多是膀大腰圆,上肢力量发达的猛汉们相比,在这个军营里,却尽是双腿发达,走路带风的小个子们,往往是作为轻兵奔袭,擅长短兵器近身格斗,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这点,从他们的军主魏咏之,那随身携带,即使是坐着时也挂在腰间的短刀,爪勾,就可见一斑。 魏顺之等人,带着三十余名兄弟,警戒在大帐之外三十步远,确保二人谈话的内容无人所知,刘裕看着正在帐中收拾着行囊,往一个铁扁担所在的两个筐里塞着干粮的魏咏之,勾了勾嘴角:“你就算去荆州,也可以以军官身份一路走官驿,何必要这样挑着担子去呢?就算平民百姓,也没什么人会跟你一样吧。” 魏咏之咧嘴一笑,旋即收起,这已经是他的一个本能习惯了,因为他只要一笑,就会不自觉地翻起嘴唇,那黄澄澄的门牙就跟兔子一样露在外头了,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他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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