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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逞凶露刃 (第5/5页)
限制条令! 百姓可以留刀剑防身,但不可私藏弓弩和甲胄,最重要的是,民间发生矛盾和争执时,一律禁止持械殴斗,不管是否伤及人命,在冲突中(平日练武不算),露刃即以行凶论处,与杀人同罪! 换句话说,刘纬允许民间保留兵器,是让百姓在面对战争和异族入侵之时,守土卫疆所用,同时也鼓励民间尚武之风,保证本民族的基础战斗力,可不是让他们拿刀对付自己人的! 因此,露刃即严惩,早已形成制度法规,颁行整个益州许多年了,百姓们历来遵从不移,而眼前的这些掾吏家奴们,竟敢在冲突中,毫无忌惮地亮出兵刃来,简直是猖狂无度,视法律于无物! 可以想见,这帮家伙平日里已经骄横跋扈到了何种程度?而最令刘纬意外的是,如此狂徒,为何就没人管束,各级官吏都是干什么吃的?而且自己之前对此,竟然毫不知情! “张虎!”眼见恶徒竟敢露刃逞凶,刘纬忍无可忍,一个眼神向张虎递了过去,面色阴沉,冷冷一声道。 “持械者!杀!”张虎心领神会,立即向众侍卫下达了命令! 这十名侍卫,可不是吃素的,各个武艺高强,他们也如刘纬一样,早已忍无可忍,气愤至极,得令后迅速抽出佩刃,直奔那十余持械恶奴,血灌瞳仁而去! -- 作者有话说: 感谢:小宇66191的神来之笔打赏,也祝你66大顺!作者高祥轩的三国之经天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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