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公主自救手册_第 823 章 第 823 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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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23 章 第 823 章 (第5/5页)

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明律集解附例。

    这便是说,但凡上有高堂者,若要提分家,那不必你家里的人站出来说话了,只依着这法律就能将你给办了!

    只,在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之后,帝国如今的人口已非开国之时可相比,兼之一家人里儿子生孙子,孙子又生重孙子……兴旺固然是兴旺了,可问题也随之产生且肆溢了:一对父母便可有至少三四子女,那孙子辈的又会有多少人?这一大家子人,能没有些磕碰吗?

    也别说什么住不到一处去便就能减少摩擦了,官府对何为一家人是有明确规定的:凡隶于一户籍者,为一家。大清民律草案

    这便是说,即使大家伙儿没有住在一块,但你的屋子,你耕种的田地,你赚回的银两……单单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都是这家人现在共有的至少在眼下这个时间节点上,从法律的规定中看是共有的

    有了搅混在一处的利益,便是人分开了,又还能没有矛盾吗?

    有,且太多了。

    多到先皇帝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韪,便是背上了不敬组训的骂名,也要硬着头皮改了令:祖父母、父母在,子孙不许分财异居;其父母许令分析者,听。大清律例增修统纂集成

    也就是将百姓决定分家别产与否的权力再交回到了百姓的手中哎,分不分家的你们自己看着办吧,官老爷如我是管不得也不想管了。

    ……不得不说先帝的这一举动虽说有被酸儒唾骂,但也真真切切是有利于全天下大多数百姓的却是不见得同样有利于贾赦:

    贾母会允许贾赦提分家?

    到时候竟是不用再做些什么了,只因贾赦敢于提分家,那顶不孝的大帽子就到他头上了。山雨凭岚的[红楼]公主自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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