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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一章烽火祭(七) (第2/8页)
很远),肃州百姓很少穿丝绸和轻纱,毕竟这儿风沙漫天,若是穿着丝绸和轻纱恐怕走不了几里地,这丝绸便会在风沙的侵蚀下成为破布了。 一般而言,肃州百姓分辨外乡人,第一条便是看的装束,第二条便是瞧他的皮肤。 装束自然不用多说,肃州百姓不管贫穷与否,只要是走出屋子来的,都穿着棉麻布料。虽然圣朝当初有了明文规定,官员穿什么,士农工商穿什么,但在这地儿,再华丽的丝绸衣服都不如一身棉麻来得舒坦。 至于皮肤,由于肃州风沙漫天,气候虽说不如幽州,但也算得上一个小火炉。 所以这儿的人皮肤黝黑,脸上坑坑洼洼的,仿佛一条破落的路一般,这便是被这方水土浸染的痕迹。而且这儿以面食为主,男儿都生得壮实,有一股子憨厚劲,可若是打起架来,又有一股子野性之美。至于女儿家,也是自带一股子英气,剑眉英目,虽然说论起魅惑男人的本事来,全州的女人比不上平康坊一个女子;可要是打架,全平康坊的女子都打不赢这儿任意一个女子。 此时坐在阁楼上的这几个人,要么白袍,要么青衫,衣服也是五颜六色的;有男人,也有女人,女人皮肤白皙,但有男人肤若凝脂。 这几人自打来到了这肃州,便被好奇的目光的围住了。 而且,这儿的酒楼没有茶,要么和疙瘩汤,要么喝酒。 穿着白衫的年轻男子喝了一口疙瘩汤,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这地方和长安啊,荆门州那些地方不同,也比较有意思。想想看,肃州外面的人把那条河叫做望乡河,但肃州百姓却把那条河叫做渴饮河,哎!” 说话的年轻男子是湛胥,跟着他的几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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