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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里暴富 第115节 (第5/5页)
大大的红通通的酒糟鼻,叫罗伯特。 其实他们两个,只有史密斯是真正能修机器的人,要说专家,真称不上,就是公司里有点儿技术的技工。 他会修那台难倒机械厂众人的机器,也不是因为他有多聪明,而是因为那是他们公司下属工厂造出来的机器,他熟悉,他学习过拆解过修理过。 而罗伯特,根本就是厂里采购科的科员,就喜欢借着工作出差的名义到处跑。 两人关系不错,偶尔一起喝酒,所以这次史密斯接了来自华国的维修任务,他就叫上了自己的好哥们,一起出来玩一趟。 是的,对他们而言,这根本算不得工作,就是出来玩的。 以前史密斯来过一趟华国,体感非常不错。 出来一趟,工资照样领,差旅费都由华国的工厂报销,他们可以坐头等舱——这是他们平时出行不会选择的,太贵了。 可以住华国最好的酒店,虽然在他们看来非常普通且落后,比不上他们米国最普通的酒店,但,也还好吧,最起码服务的很尽心,让他们很舒服。 语言不通也没关系,华国人会很贴心地提供翻译,如果他们要出去玩,还有专人陪同。 想买什么,华国人出钱,想吃想玩什么,华国人出钱。 他们甚至连钱包都不用带,只用带两个华国人就够了。 心情好的时候,去修修机器,大都是一些很普通的小毛病,那些华国人却当成大问题来对待,小心翼翼,那样子可笑极了。 拖着时间修好了,那些华国人就十分感激地吹捧他们。 说到这个,华国人一直称呼他们为专家。 哦天啊,他可真喜欢这个称呼,在他的公司里,只有研究室那些搞研发的,才有资格被这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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