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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第3/3页)
他。 三刻已至,檀允珩和陆简昭一并从连偏堂的侧门而入,这案子往隐了说是陆简昭为母寻仇的案子,当由陆简昭亲审,檀允珩则挨着堂右阶下坐在常幸给她备好的太师椅上,陆简昭也坐公堂上,堂左后坐着的是十二岁的陆乾,乃南祈最年轻的主簿。 陆简昭身后挂着幅‘海水朝日’图,头上是‘明镜高悬’,坐的是青天大老爷,今日堂审公正清廉,只为个给递诉状的女子一个公道。 左右衙役各喊‘恶无’‘无恶’,层层叠加的余音绕梁,陆简昭手中惊堂木一拍,凛声:“堂下何人,讼何冤屈。”难以抵挡的威严断了飘悬轻音。 肖绣安扣头后,跪直道:“民女肖绣安,诉苏御史早年强抢民女,因家中父母宁死不屈,民女无法逃出,父母被苏御史乱棍打死,请司昭大人明鉴。” 单凭一个强抢民女罪自然不能够将苏翁绳之以法,肖绣安识字,通晓南祈条令,因此她诉的是苏翁打死她双亲一案,她要苏府血债血偿。 无法动摇他人地位,就让浑水更浑,这话还是小司昭大人告诉她的,单强抢民女,南祈条令不得不为她人思虑,是条死令,肖绣安的目的是要苏翁一家去死,最好是控别的案子。 案子搭上人命官司,最好送该上路的人上路。 肖绣安是个聪明的,檀允珩轻微一点,就能将其参透。 两纸诉状被呈放至陆简昭面前的公案上,稍加比对,字迹如出一辙,两纸都不知放了多久,一纸几乎快被揉碎,是肖绣安身在苏府,早已私下写好,一直随身携着,日复一日等着逃出;一纸泛黄早已斑驳,是陆简昭昨儿赶去平邑肖宅找的肖氏父母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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