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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民兵制度 (第3/4页)
的控制之下,总人口超过了十万人,民兵团因此有了进一步扩军的基础。此外,两千多个俘虏至少也能转化一千多人过来,民兵团又从县城的监狱里救出了一些还没被弄死的的红军战俘、党团员和革命群众,他们的加入不但直接增加了民兵团的兵力,而且也提高了官兵的平均素质,尤其是一百多名伤痕累累的老红军,只要等他们养好伤,在民兵团这样的新军之中至少当个连排级的军官是绝对没问题的,有了他们作为骨干,民兵团的战斗力必然会更上一层楼。 兵力增加而又不缺装备,胡卫东很自然地再次起了扩军的念头,但考虑到兴国县的青壮本就已经严重不足,胡卫东只敢将(常备军)征兵比例控制在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左右,也即是一千来人的动员兵,加上转化的战俘与陆续来投的老红军,总兵力有三千多人,按照“三三制”原则编成了一个主力团,其中团部直辖一个重机枪连(18挺重机枪)、一个迫击炮连(12门82mm迫击炮、24门60mm迫击炮。)、由原来的手枪队升格成的特战队(连级)“毒牙”以及全员装备冲锋枪或冲锋手枪的突击队“狼牙”(连级),使得民兵团的火力超过了抗战之前几乎所有的国军团级单位...... 有了这支强大的武装,胡卫东自信只要派来“剿匪”的国军不超过一个旅,他都足以应付。何况,除了一个团的“正规军”,胡卫东还建立了一支或许更加可怕的武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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