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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会喜欢她 第34节  (第2/6页)
种程度, 能够对着一个已经坦诚相见过的男人恭恭敬敬得叫老师。    天知道这段时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每次一上陈清黎的课,看到男人衣冠楚楚地站在讲台上, 他讲课的神态和语气越是一丝不苟和专业, 就越是让她出戏。    “斯宾塞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可惜英雄也要看时势。如果不是莎士比亚和他的时期相隔太近, 我相信斯宾塞这个名字的流传度会和今天的莎士比亚一样。”    “他的诗在主题上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会注入当时的一些新思想,这也是文学作品的意义所在。”    说着陈清黎悠悠背起了斯宾塞的十四行诗小集其中的几句。    one day i wrote her name urand,    (有一天,我将她的名字写在沙上)    but came the waves and washed it away:    (可海浪来了,将它冲走)    again i wrote it with a sed hand,    (于是我又写了书写了第二遍)    but came the tide, and made my pains his prey.    (潮水又将我辛苦再次化作了徒劳)    他的英音标准, 嗓音好听到极致, 学生们听得入迷, 只有温桃不敢再听下去。    她没办法忘记, 陈清黎在那个晚上,为了某种助兴和调|情,曾一字一句地在她耳边念诗。    无论他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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