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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2/3页)
狐毛坎肩的漂亮女人。 对方塞给她一份类似的卷轴,诱骗她签字。 只不过那份卷轴不是婚书,是阴阳契,算是卖身契的一种,如果人在卖身者一栏签字,就会变成鬼的奴仆。 幸好卷轴被爷爷发现,用祖传的火焰法术焚烧成灰,才让她免于灾祸。 “说过。” 许承延解开怀里疑似婚书的东西,仔细阅读上面的每一个字。婚书的字全部用鲜血书写,并且不是静态字,盯着它们看得越久,字迹越有流动感,就像淡金色的布帛被划伤渗出血液似的。 这的确是一份货真价实的冥婚婚书,新娘早已迫不及待地签好姓名,还差迎娶人签字。 从小到大,想吃掉自己的鬼不在少数。爷爷和父母商量过要请一位守护鬼的事,遭到父母的强烈反对。 那件事她记不太清,但有一句话到现在还印象深刻。 ——请守护鬼容易,送走难。把她请来,就必须要跟她成亲,否则得不到她的守护。 父母原话,能跟人结婚尽量跟人。 归云催促的声音从耳后传来。 这次,她用冰凉的嘴唇含住耳垂,用舌尖轻轻舔舐,带来丝丝酥麻的凉意。 “快抽签。” 许承延想到爷爷死前留下的信里交代了几件重要的事,其中一件就是请守护鬼,于是用力摇晃手里的签筒。 一支签飞出,落在脚边,有字的一面朝上。 “准。” 另一支签上刻着“不准”,静悄悄地躺在签筒里。 还没等给女鬼答复,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她从梦中惊醒。醒来时,梦中出现的卷轴竟然在怀里,桌上摆着那支被血染红的玉签,上面是“准”字。 敲门声一直持续着,她无暇思考刚才那场梦,拉起百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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