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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3章 女帝魄力定良策,钱法弊病解有期 (第2/5页)
的智慧——就算他没有,不还有网络以及后世的众多网友嘛。 很快,朱媺娖就开口道:“其一,朝廷有司不收取也不承认古钱币的价值。 其二,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向民间兑换古钱币。 其三,持续严厉打击私钱、伪币。凡私造铜钱者,皆按《大明律》严惩,家族三代以内,除举告者外,余者皆流放!” 其实历朝历代私造钱币都是重罪,除唐朝主犯流放外,秦汉自至明朝都是判斩首或绞死。 大明律关于此罪的处置前文已经讲过,其中对于举告着奖赏也很丰厚,或官府奖励几十两白银,或奖励私造钱币者家财。 明知是私钱,且仍使用的,也只是减罪一等处置。 同时地方官员还有连带责任,辖区出现私钱,至少也要记大过,影响升迁不说,事情太大还可能获罪。 然而,法律都是靠人去执行的,所以别看《大明律》在这方面严厉,基本过了洪武朝就没较真地去执行了。 比如说“明知是私钱却使用者,减罪一等处置”,那就是流放。 大明百姓中明知是私钱,却使用的不知有多少,难道全都流放? 朝廷根本流放不过来。 这不,朱媺娖才说了三条策略,袁继咸就将这个问题提出来了。言下之意,根本不可能按大明律严格执行,那样只会逼得天下百姓皆反。 朱媺娖听了再次皱眉,道:“那就给出一年之期,各地百姓凡持有私钱者,皆可到官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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