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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3/4页)
红了眼眶:“不行。我爱温聿——我不会因为任何人放开温聿的。我从他上研究生开始就喜欢他了。我已经——爱了他七年了。” 真矛盾。 在拥有的时候做了背叛的决定,又在失去的一瞬间爱得死去活来。 爱不应该是很纯粹的感情吗? 顾忌明挑了挑眉,他对纪起摇摆不定的爱不感兴趣,却对另一件事感兴趣:“你怎么追到他的?” 纪起身体一僵。 怎么追到的? 温聿不好追,这是当时整个a大都公认的事情。 当时风度翩翩的温聿引了不少女生喜欢,温聿只是礼貌袒露了自己喜欢男人的事情,拒绝了。 理所当然地,他又引了不少男人去。 纪起也是其中一个,他没有谈过任何一段恋爱,也没有喜欢过谁,每次听到舍友谈论喜欢的人,他也是一笑而过。 站到温聿面前时,他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震耳欲聋地说着“是的,我喜欢他”。 他费尽心思加上了温聿的好友,而对方除了公事一概不回,他绞尽脑汁挑起的话题最后也只是空落落地待在两人的聊天框里。 转折是什么呢——是研二时,音乐社在cao场表演。 纪起练了很久很久的情歌,想录给温聿听,当然大概率是得不到回应的,不过纪起还是决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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