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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胆肥的合约 (第3/4页)
简单的说就是,假如收视率达到了3%,张良就能获得3成的利益分成;反之收视率如果只有1%,那么张良就要赔偿芒果台一半的制作费用! 这绝对是一个非常胆肥的合约! 这一份合约,完全算是让刘志明没有后顾之忧,2%的收视率真的不算低了,而且应该算是比较高的了,只要达到这个收视率就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存在了,如果还能超过这个收视率,虽然张良的收益也上升上去,但是相对的芒果台的收益不也上去了。 何况,这收视率突破2%之上,基本也算是这个节目已经火了,那么刘志明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反之,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收视率,事实上芒果台的损失也并没有太过于严重,哪个电视台没有几个烂节目不是?每年的经费摆在那里不用白不用不是?就算真的扑街了至少也算是给张良处好关系了,以后再合作就方便多了,何况这节目要是真的扑了,真正损失巨大的是张良才是。 只不过,张良这么直接的拿出这份合约,总让刘志明有种被算计了的感觉呢? 最终,刘志明只是觉得自己可能是多虑了,这么一份双赢的合约怎么会存在什么算计呢?怎么说张良的作品,影响力是可想而知的,就像《蒙面歌王》当初的授权费就达到了两千万,现在似乎又增长了不少,而就算是两千万,如果只是达到2%的收视率,那么张良想要赚这么多钱那就必须要让芒果台赚到两个亿才行,还是纯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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