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棺_第二百一十七章 未雨绸缪好商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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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七章 未雨绸缪好商议 (第3/6页)

那幅诡异的阶梯图,仍旧在他的脑子里挥之不去呢。

    然而李秘却朝二老说道:“二位老哥哥,有件事想与你们打个商量,也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项穆最欣赏的便是李秘这种气度,分明有着高调的资本,却又处处保持谦逊,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李秘适才赢了石崇圣,眼下又征询他们的意见,这也让项穆和姜太一感到非常的舒心。

    李秘毕竟是当了不短时间的捕快,又与宋知微等人时常走动,对大明律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然了,若是寻常捕快,也只是负责一些押送或者收粮之类的事情,是无法接触到律法的,不过李秘志不在此,处处留心,自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对于盗墓贼的惩罚,历朝历代都不可谓不严苛,西汉的时候,盗墓跟杀人一样,都是要被处于极刑,而当时的极刑是磔。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呢?

    所谓磔刑,跟凌迟差不多,是一种割rou离骨,斩断肢体,最后割喉的酷刑!

    便是刑罚比较宽容的唐朝,对盗墓者也是深恶痛绝,明令盗墓者遇大赦而不减不免。

    至于大明朝,对盗墓贼也有明确而详细的界定,但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见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冢先穿陷或未殡埋,而盗尸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开棺椁见尸者,亦绞!

    盗取器物砖石者,计赃,凡盗论,免刺;若卑幼发尊长坟冢者,同凡人论;开棺椁见尸者,斩;若弃尸卖坟地者,罪亦如之。买地人如知情,各杖八十,追价入官,地归同宗亲属,不知者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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