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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天不从人愿 (第3/4页)
默之歌虽好,终非清净之所,魏十七不耐烦待在城里,自去大河边找了个僻静的河湾,琢磨“意符”和“剑域”,对东溟城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秦贞自从得了他的许诺,一改往日的做派,开始为城主一脉谋求利益,她是个聪明人,一旦上心,学得很快,再加上有小白和成厚在背后提点,很快与邱、古二人达成了某种默契,在“议会”中占据了半壁江山,拥有了与褚戈相抗衡的话语权。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合议的五人谁都不能独断专行,一锤定音,在很多问题上,平衡、退让、交换、妥协才是常态,这与五人的本心不尽相符,是魏十七定下的规矩使然。 按照魏十七的提议,“议会”决定落籍的修士按月缴纳一笔“飞钱”,以换取东溟城提供的种种便利和庇护,危急时刻,“议会”有权征调修士出力献策,不得无故推脱。好在他们也不是做白工,城主一脉、昆仑嫡系、昆仑旁支、南蛮三宗、散修盟会将各遣两名资深长老,十人联席评定功勋,予以足够的回报,神兵,法宝,丹药,符箓,功法,飞钱,诸如此类,以此平息修士的怨言。没有落籍的修士有所限制,不得开设肆廛,不得发布接受委托,购买魂器需额外支付三成的“关税”,逢东溟城闭城迁徙,需提前离开,不得逗留。 最后一条,是针对天灾降临之日。 “落籍”一事造成的后续余响很快在修士中平息,从“议会”发出的种种指令,顺利地推行下去,那些没有“落籍”的修士怨声载道,悔之莫及,他们被东溟城视作“外人”,种种限制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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