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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 (第3/6页)
许如意突然想到了王爱红,也就是许小山的媳妇。 前两年许小山就把媳妇儿子都接到县里来住了,租的房子,就和许柱子他们在一个院子里住,离得近,有事儿还能照应一下。 王爱红可没读过什么书,在县里也找不到工作,连份临时工也找不到。 之前是孩子小,她就专心带孩子,现在儿子也大些了,基本上就是送幼儿园,早上送,晚上接,也没啥事儿干。 “奶,爱红嫂子是不是在家歇着呢?她是农村户口,但是不下地,没有粮补,还得贴钱买高价粮,要不让她过来帮忙带带孩子?” 许刘氏一想觉得可以,王爱红自己才照顾了一个孩子呢,有经验,而且人也老实懂事,平时在家也勤快,请她过来帮忙挺合适的。 许小娟听完老太太的一番介绍之后,觉得这个王爱红也不错,年纪不大,又有养过孩子的经验,最主要还算是亲戚,这就好办多了。 “那回头我去问问她,看看是你们把孩子送到她那儿去,还是她到你家去帮着带孩子,到时候再仔细商量,这事儿主要还是要听听小麦的意思。” “放心吧,娘,我都懂。我就寻思着,直接给钱或者是给粮吧。” 许刘氏点头:“行,你们自己去商量。” 许如意之所以提醒这一出,也是因为上回回来的时候,王爱红给她送了些山果,话里话外也提到了自己想学个手艺挣点儿钱。 只是学手艺可不是那么好学的,没文化,又没有关系,上哪儿学去? 帮着带带孩子,倒是不错,正好也在县里头,来回也方便。 果然,许小娟回去后和儿子儿媳一商量,儿媳立马就同意了。 等到见到王爱红本人之后,孙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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