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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血战 (第2/4页)
对的可不是步兵,他在清军攻城大军的阵后,这里是骑兵的地盘,正面是阿济格的亲兵,满清最精悍的骑兵之一,四周合围的是多铎人马其中也不乏精锐,远处还有愈来愈多的闻讯杀来的骑兵,此时他便如群狼中的一个妖艳货,随时会被扒光反复那啥。 吴三桂的骑兵大军,杀人如割草,本就疲惫不堪的清军步兵对上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若非数里内有数条壕沟,他们只会被割的更快。 可是深陷群狼中的常宇所率的重甲骑兵却是举步维艰,步步见血! 大清铁骑天下无敌,这句话虽有吹嘘成分,但也也并非空xue来风,其强悍至极,非一般骑兵可比,刚一上手常宇心中便是一凛,硬茬子! 论骑术,这些从小就在马背上生活的民族自不是明军可比,论弓射也是若一筹,更重要时他们身上都有一股狠劲,让人内心发寒的狠! 可常宇所率的两营骑兵真的那么不堪,你狠就张开腿任你蹂躏么? 呸! 宫字营,万中挑一的壮汉,论身材魁梧力气之大不逊清军,数月间随常宇南征北战,大小十余次血战早已血性十足,战意滔天,更重要他们心中有着一股和清军截然不同的狠劲,那就是不服输,不服气!你能,我也行的霸气! 黑豹营,前身金吾卫,同样万中挑一的精骑射的悍卒,同样随小太监刀山火海趟了几回生死,论战力,论狠,不比任何人差! 而他们能以五百人杀入数万敌阵中的这种胆量和魄力都来自他们的灵魂,东厂提督那个未满十八岁的小太监! 对他们来说,督主说行的事就行,督主说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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