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83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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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第838节 (第5/6页)

   因为司法改革是要限制和分割官府的权力,同时引入一波新人入场,而王安石的司法改革,其实走得还是法家路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要加强官府的权力,只是会打击到士绅阶级的利益。

    简单来说,司法改革对于官员们而言,是纯粹的损失,而新法对于官员们而言,只是得失之间的取舍。

    必然是选新法。

    当然,这部分官员是没有范仲淹他们那种坚定的政治理念,他们之前就是保守派的那帮人,捍卫的是自身权益,在这基础上,他们才会考虑到国家利益。

    然而,如范存入、苏辙、苏轼他们这些人,个个都是心怀抱负,有着很坚定的政治理想,他们就宁可受到司法改革的束缚,也不愿意向新法妥协。

    但这一类人毕竟是少数,由于大多数地方官员都支持,这个青苗法在京东东路推行的非常迅速。

    很快就抵达登州。

    登州的情况也跟济南府差不多,先是面向乡村放贷青苗钱,如果借出去的钱不多,官府再联合乡绅、地主,分摊这青苗钱。

    范纯仁得知之后,立刻就此提起上诉,这跟青苗法的规定不一样,但跟他预想中的是一模一样。

    然并卵。

    官府不可能判自己违法,直接表示这是官府政令,你们司法无权干预。

    再加上那些大地主、乡绅也不是说完全是被逼的,虽然他们也有些郁闷,但也都是自己点头答应,到底官府也只是给他们的是两分利,只要以两分利放出去,不亏就行。

    这总比税务司来要好!

    相反,河中府的情况,就大不一样。

    韩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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