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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779节 (第4/6页)
以此契约立下规矩,约定在乡里放贷,不得低于此利息,元学士会否支持?” 立刻便有一名庭警上来,将这这一式三份的契约,分别交给张斐、元绛和范镇。 元绛看过之后,摇摇头道:“这我定然不会支持。” 李敏问道:“为何?” 元绛回答道:“这份契约虽然约定的是五分息,但其中还涉及到折算,偿还者可能要还将近一倍的利息。” 李敏又问道:“那元学士否会禁止?” 元绛点点头,“如果让我知道,我肯定会禁止他们这么做。” 李敏道:“可这契约并不违法。” 元绛道:“我也可以使用政令禁止他们,因为这会严重影响到官府治理,毕竟那些为富不仁的大地主可不会管那些流落街头的百姓,这都需要官府来承担。” 李敏道:“但是针对方才范先生的问题,元学士又说不会,这我等该如何理解。” 元绛道:“这其实并不矛盾,在官府看来,是要以百姓为主,方才范先生强调的是一分五的利息,这既不违反律法,又有利于百姓,官府当然乐于见到,但是这份契约显然更有利于大地主盘剥百姓,这官府自然会明令禁止。” 李敏道:“这我是否能够理解为,官府是有权禁止,只不过是根据对方的行为来判定。” 元绛点点头道:“是的。” 张斐是欣慰一笑,还可以,没有丢咱们珥笔的脸。 范镇问得是,乡绅是否有权这么做? 而李敏问的是,官府是有权禁止他们这么做? 即便二者同时成立,自然还是得以官府为主。 李敏又再问道:“适才元学士曾说自己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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