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北宋大法官 第86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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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第862节 (第6/6页)

对外出贩酒,就必须要有获得此证。如果有此证,官府就将会对此担保,那么评估的条件,也就是非常简单,首先,确定说多少炉灶,如果只有一灶,那就是属于个人酿酒,不属于商业行为,然后确定多少灶以上是属于商业酿酒,同时还有酒的好坏,味道稳定性,以此来控制酒市。

    这也为乡户酿酒,提供法律依据,是否是贩卖私酒,可以以灶台来评估,如果他只有一个灶台,即便他贩卖酒,也不属于私酒,这点钱对于财政是不会有影响的。”

    元绛道:“这么一来,你确定朝廷所得会更多吗?”

    “确定。”

    张斐点点头道:“首先,这么做的话,大家就是凭借实力来争夺市场,那么与朝廷合作的几家酒坊,是绝对能够吃下大部分酒市,这里朝廷就得赚一笔走。

    同时,他们还得交税,当然,官府也要交税,这里又赚一笔,如今由于朝廷划分区域,避免竞争,导致酒市比较萎靡,反而私酒比较活跃,一旦放开,必然是刺激酒市,根据新税法,产生的税入只会更多。”

    元绛稍稍点头,“但是税务司能查得过来吗?”

    张斐笑道:“只要有奖金刺激,一定能够查得到证据的,而且会更加好查。”

    元绛道:“此话怎讲?”

    张斐道:“那最强大的几家酒坊与官府合作,故此每一笔账都得记录在案,税务司自然有办法将账目弄到手。

    同时,其它酒坊要想跟这几家竞争,必然也是要与他人合作,而目前是有契约法则的,这导致他们也必须让账目变得规范,否则的话,若出现纠纷,受损的可能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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