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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766节 (第3/6页)
青苗法。 可如今他们对外是说,协助朝廷打击高利贷,这本也是乡绅职权,再没有查到他们罪证前,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低。” 元绛皱眉道:“其实这事本是属于官府的权力,官府可以下达命令,禁止他们这么做。” 因为宋朝有官榷制度,是可以以行政命令来垄断某一行。 张斐道:“如果单凭一纸命令,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朝廷也不需要出台青苗法,青苗法本质,就是以低息打击高利贷。” 话说至此,他稍稍一顿,又道:“元学士,其实乡绅这么做,受益的是百姓,那咱们何不乐享其成。” 元绛叹道:“哪有这么简单。首先,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扼杀青苗法,待此法废除之后,高利贷必将又会卷土重来。 其次,王学士刚刚拨了十万贯息钱,要是青苗法无所作为,你可知道王学士在朝中会面临多大的压力吗?整个新政都有可能会因此岌岌可危。” 张斐笑道:“元学士可真是多虑了。那王学士一心为民,青苗法完全就是为了打击高利贷,如今青苗法显身之后,效果斐然,王学士必然会非常欣慰的。” 元绛斜目瞧他一眼,“你是真不懂,还是在这里给老夫装不懂。” 张斐摇摇头道:“我是真不懂。” 元绛道:“若是青苗法的作用,仅仅是为了打击高利贷,那又何必算利息,两分利息可也不低,直接采用常平仓法,以无息放贷,岂不更好。” 张斐道:“所以青苗法还是要为国赚钱?” 元绛道:“这还用说?哪条新法不是追求一举两得。如那均输法,不也是一方面打击商人囤积居奇,另一方面为国挣钱。” 张斐笑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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