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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原因 (第1/4页)
书接上集。上官云英继续讲故事。 第四、为了抑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控制物价,改善财政,王莽在始建国二年下诏实行五均六管。所谓五均,即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城市。 设五均司市场,管理市场。 各城设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各业,向市中申报经营,由钱府按时征税。 每季度的中月由司市官评定本地物价,称为市平。物价高于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则听民买卖;五谷布帛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 百姓因祭祀或丧葬无钱时,可向钱府借贷,不收利息,但分别应在十天或三个月内归还。 因生产需要也可贷款,年利不超过十分之一。所谓六管,是由国家对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实行管制,不许私人经营;控制名山大泽,对采集者征税。 从五均六管政策的内容看,如果认真推行是可以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的。 但五均的前提是政府必须掌握相当数量的商品和货币,并且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由于没有这两方面的条件,王莽只能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反而给了他们搜刮百姓的机会,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垄断性经营。 由国营对盐铁等实行统管统制,早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再次实施自然不会有好结果,而由国家控制名山大泽,实际只是给主管官员增加了财源。 最终,国家没有增加收入,百姓却加重了负担,正当的商人和手工业者也受到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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