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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4页)
外逃去,没等跑到院内,肠子就流出来了。还是他的奶哥哥——一个哑巴少年——追上来拦腰抱起了他,一路狂奔着把他送去了附近的医院。 在医院里住了两个多月,余至瑶保住了一条性命,可是身体伤了元气,从此就再也缓不过来。余朝政没有再要杀他。这么杀都杀不死,看来余至瑶是天生的福大命大。再说他也没有杀子的嗜好,他只是怕。 开膛破肚是一道分水岭,之前的余至瑶是一只糊里糊涂的小避猫鼠,之后的余至瑶不糊涂也不躲避了,他坏了身体,长了脑子。 余至瑶虽然在家里活的九死一生,但是在表面上,余朝政也不好过分的亏待他。大少爷上学,二少爷也得上学,只是入学时间延后些许。大少爷都出洋去了,二少爷才以十六岁的高龄进入中学;大少爷在美利坚都取得硕士学位了,十九岁的二少爷因为成绩太差,还没能够升上高中。余朝政老了,没有精力再去修理家中这位老二,故而一切都随他去。 于是余至瑶就天天和何殿英混在一起,眼看着何殿英从少年长成青年,又眼看着他丢下了玻璃箱子,抄起了棍棒刀枪。 何殿英在二十岁那年,已经成了天津卫英租界中的一霸。他的绰号依旧还是小薄荷,可是小薄荷三个字在他那里失去了往昔的清甜意味。他是如此的好勇斗狠,招惹不起他的人都会尊他一声“何老板”。 心狠手辣的何老板站在余至瑶面前,好整以暇的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丝绸手帕擦了擦嘴角,因为面孔依旧白净,故而显得一双眼睛特别黑亮:“我替你宰了你家老头子!” 余至瑶把双臂环抱在胸前,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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