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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三十二) (第9/9页)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干,少女为兑之类。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干,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取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干,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 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 年月日时,如观梅之类推之。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与前章为人占类法同。 占动物 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以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数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豕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可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占静物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见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看到邵雍如此说法,是没有不能起卦占卜的。看来即使尿尿也能看作为"水",为《坎》卦了。但邵雍说这些有道理吗?显然邵雍满脑袋是进水了。历史上的邵雍,实乃是个巫师者嘴脸。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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