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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十) (第9/9页)
是《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此例中的“坤之比”。《比》则是春秋《周易》文本中《坤》里的第五繇题。而此卦例中:“坤之比。曰:‘黄裳元吉’,正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坤》卦中排第五的繇辞。即“黄裳元吉”。而今本《周易·坤》卦中的第五爻辞,一样是“黄裳元吉”,只是以“六五”为爻题。 此例占筮出《坤》卦里的这一繇辞,就以此来断吉凶。南蒯通过得出的“黄裳元吉”,就认为自己所想干的事情,也就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则不那么认为。子服惠伯却有另一凡的认识来解读《周易》,认为“易不可占险”。即认为有德行者可占,而无德行者,就是占出的是吉卦,也不会是吉的结果。这是一种对占筮附条件的认识而已。实乃是自西周倡导的“以德配天”的神学观念的反映,即“天人感应”的天命思想的表现。 总之,这一筮例虽以春秋《周易》文本筮之,已把春秋《周易》文本当成卜筮之书而用。而解筮时只采用以《比》繇题里的一句繇辞为“天机密码”来附会所占问之事上的吉凶,而没有用八卦取象来联想、附会人事上的吉凶。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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