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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3) (第3/5页)
义林灰印象中还是在前世2021年《数据安全法》中才正式给出的。 涉及到数据的商业化利用现在完全是属于游走于灰色地带。 这种情况下林灰想涉足数据挖掘还是很困难的。 当然除了上述因素来说。 “搬运”最直接的挑战就来自于技术方面的难度。 以前不久林灰所心心念念的标注数据和暗数据来说。 这类东西虽然拥有很大的直接价值以及附带价值。 但林灰想进行搬运也很困难。 纯粹技术角度来说,就有很多麻烦。 林灰清楚很多常用数据挖掘手段。 但似乎现在复刻下来都很困难。 就拿前世挖掘数据比较常用的基于AI和云计算的大数据挖掘方法。 从名字上看这种很烂大街的数据挖掘方式就用到了前世最热门的计算机/互联网领域的三个概念。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 也确实如此,这种基于AI和云计算的大数据挖掘数据的方式跟以上三者息息相关。 按照这种方法进行数据挖掘。 首先要应用到与多个在线服务终端有通信连接的云端服务中心。 在利用这种方法进行数据挖掘的时候还要获取针对在线云计算项目的大数据决策信息当前所能执行的大数据服务控件所对应的大数据挖掘业务的挖掘评价指标信息。 在具体进行数据挖掘的时候,还要提前配置人工智能模型。 至于为什么要配置人工智能模型? 因为只有配置了人工只能模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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