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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0 (第4/4页)
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身份,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权利、庭审组成人员,并询问是否有申请回避的情形后,就正式开始了庭审。为了查明真相,确认事实,原告宣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后,便是举证和质证环节。 “吴婕代理人主张婚前十万元的借款,相关借条的复印件已提交对方当事人,请问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是否对此事实有异议?” 在成瑶的关照下,吴婕保持了情绪的稳定,两人都没有流露出借条原件灭失的表现,成瑶更是镇定自若。 胜负在此一搏了! “没有,我方承认该笔借款,无异议。” 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成瑶的祈祷,吴婕丈夫的代理律师,在不知情借条原件已经灭失的情况下,对应诉时成瑶提供的借条复印件,进行了认可! 至此,成瑶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法官开始进行质证流程:“请被告吴婕方出示借条原件。” 历来应诉时,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则在庭审中向法官出具,由法官与复印件核对是否无误即可。 成瑶站起来:“对不起法官,我们的原件灭失了。” 而几乎是同时,一如成瑶所料,吴婕丈夫和他的代理律师低头商议了起来。 没多久,吴婕的丈夫便站了起来,改了口:“法官,我想澄清一下,我不承认这笔借款,实际这笔借款根本不存在,这借条是吴婕婚前说想要个恩爱保证金,强行让我签字的,实际根本没有这笔债务。” 任何律师,一旦知晓了对方当事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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