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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新劳动管理和税收制度 (第2/6页)
损耗的成本,一个雇工,一年必须要给他们种出六百石以上的大米,才能让他们收回四十贯的成本。 可即便是在江南种植占城稻,每人每季也要种五十亩以上,一年种三季,才能产出这么多粮食,一个人能种五十亩水稻,一年种三季吗? 答案是不能。 而在北地,没有江南的那些种植条件,则更加不可能做到,也就是说,以这个工价来招募人手,他们注定是要亏本的。 孙享福用这部劳动保护法,让几大世家停止了抬价竞争,他们感激孙享福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反对呢! 然之后,孙享福趁着这股势头,火速成立了一个就业保障办事处,让所有在北地,存在雇佣关系的人都要去这个办事处签订劳动协议,按照薪酬,缴纳税赋,劳动协议的生效,或者终止,都要在这个办事处内办理手续。 由于签订协议之后,只是获得薪酬的劳动者向官府缴个人所得税,雇主不用缴,这项规定就很容易得到实施了,因为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有对律法说不的资格。 而雇主如果存在不与雇工签订劳动协议,就属于非法雇工,一旦被查到,就会遭受重罚,所以,所有需要招募工人的个人或者世家,工坊,都不会反对签订劳动协议,因为,签订了协议,他们又不用缴纳税赋,不签协议,他们却可能面临重罚,那当然是签了的好。 “大都督,你为何设置这么繁琐的管理制度,现在,各处的工坊,数万人都要弄这个什么劳动协议,衙门里,忙都忙不过来了。” 在褚遂良看来,有道德来约束淳朴的老百姓就好,用这些协议来约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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