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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论法 (第4/6页)
的这么多想法,可偏偏这些想法,掰开了来讲,都是那么的有道理,可是真正要改起来,只怕会非常困难,因为这有些颠覆这个时期普遍的社会认知。 再往下一条,就是魏征经常做,但从不敢说的事情。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封建时代,其实根本不能做到这一点,首先,你就得承认皇权是高于一切的,不然就等同于造反。 所以,孙享福只敢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不是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于是把皇帝本人排除在了律法之外,对于比他次一级的王,却是有一定的约束能力。 然而,即便是‘王子’,又有那个敢用律法来要求,或者处置他? 像魏征这样忠直不阿的人,此前也只能用劝谏的方式,温和的处理,要是真的连王子这个级别的人也用律法管起来,那么法部将成为所有权贵阶级,以及皇子皇女的死敌,整个法部体系的官员,都将会成为孤臣,这可就需要大决心,大毅力来做了。 对于立法方面一时不决的事情,魏征很聪明的选择了搁置,到底怎么做,他还可以找皇帝来拍板,如果皇帝要他们成为孤臣,他们也是别无选择的。 然之后,魏征对法部下属衙门的建设,以及管理制度的陈条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孙享福建议法部将地方衙门设置为道,州,县,三级,统一定名为法院,取证,抓捕,犯人看管,都是由刑部来做。审理,定罪,判罚,则是必须要经过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法庭上宣判裁决。 而且,还允许原告,被告,不服判决的任意一方,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对于现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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