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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五章 神性和代表性 (第3/7页)
的开始。 人性驳杂,神性纯粹,有了神性就不是伪神了,学术一点可以称之为神性生物,通俗一点,就是半神。 神性是从自身和众生意念集中和定义中「提炼」的,天然包含神秘规则中一定的「代表性()」。 何谓「代表性」? 是指,一种事物、一种现象、一种理念、一种认识、一种机制规则……具现和提炼成一个符号,这个符号可以是光明,可以是黑暗,可以是苦难,可以是幸福,可以是太阳,可以是月亮,可以是魔法,可以诅咒……神性天然蕴含这种「代表性」,成这种现象、事物、理念和认识等的代表,从而具备一定的权柄。 所谓光明的化身,通常是指这种「代表性」说具备的权柄。 所谓光明的主宰,通常是指这种「代表性」的「唯一性」。 后者真神,前者是半神,只有精通神秘学知识的人,才能从这些尊称、头衔和前缀上分清楚。 黄昏会议兴起以来,这种知识很少流传于世了,不少施法者都忘记了,甚至从未接触过。 世人都把高高在上的神明视为「理所当然」,「恒古就有」,不知道,祂们其实不过是后起之秀,搞死了前浪而已。 神性还是极度自我、自私的,这是「代表性」所决定的,非黑即白,容不得任何可以模糊的空间,一旦凝聚神性,在「代表性」权柄之内,容不得任何杂音,否则,「代表性」就不成立。 所以,这并不仅仅是「神性」的问题,还涉及到贝高阳、魔网和伪神们关系定位的根本大计。 有人会说,为什么要系统神明呢,贝高阳作为发明者、建立者和拥有者,一人独掌魔网的全部不就可以了? 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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