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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之恋】(56-59) (第1/20页)
第五十六章:条件 几天后。 刘思雅告知李有,杨贝贝忽然联系她,同意在离婚协议书签字了。 短短几天,杨贝贝这样突然转变的想法,一开始还让李有捉摸不透,但很快,他就想明白了其中缘由。 杨贝贝现在肚子里怀的是张林森的孩子,而她并不知道李有知道这点,所以当李有提出离婚,杨贝贝的第一反应是不想离。 至于为什么不想离婚,或许是对李有还有感情,或许是不想正视自己的出轨与背叛。 杨贝贝认为,只要自己不离婚,那么她就不是过错方,就没有对不起李有,又或许潜意识里,杨贝贝认为能提离婚的只有她。 当李有向她提出离婚,态度还如此的决绝,她隐约感到,李有或许知道孩子不是他的了。这就彻底扯下杨贝贝那仅剩的遮羞布,让她无法再自欺欺人,也无法再欺骗李有。 而张林森自然是希望杨贝贝和李有离婚,一直对孩子有执念的他,只有杨贝贝与李有离婚,他才能名正言顺,成为杨贝贝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从而让这个孩子出生后能姓“张”,否则在法律的层面上这个孩子只能是姓“李”或者是“杨” 张林森梦寐以求的孩子,好不容易在杨贝贝的肚子里播种结实,他自然不想看到这个结局,所以杨贝贝这次同意离婚的决定,张林森多半从中下了很大功夫。 想到这儿,李有倒觉得这是自己与母亲“陈漫”,摆脱张林森的一个好机会,于是他让刘思雅转告杨贝贝,想离婚可以,但是必须要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否则这个婚就先不离了。 果然,刘思雅刚把这个消息转达给杨贝贝,张林森那边立马坐不住了,居然主动联系起李有。 “这老东西还有脸打电话过来。”李有心中暗骂了一句,随后无视了他的电话,而让下一秒刘思雅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不用想,自然是张林森打来的。 张林森没有拐弯抹角,上来直截了当的问刘思雅,李有那边要什么条件,他才同意和杨贝贝现在离婚。 按照李有的吩咐,刘思雅转达了李有的条件——第一条:以最快速度和陈漫离婚。 第二条:名下房产、车子、现金全部归陈漫。 第三条:陈漫在张林森建筑公司的股份,张林森以市场价全部回购。 为了孩子,张林森爽快的答应了前两条,而第三条他目前无法做到,因为离婚后财产全归陈漫,他手上没有钱再去回购陈漫手中的股份。 李有做出让步,给了张林森两年期限,让他用建筑公司后面的盈利来回购陈漫手中的股份。 至此,两人达成协议。 …… 张林森为了杨贝贝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这次还真是铆足了劲。 因为第二天,李有就收到了陈漫的电话,是来告诉他,张林森突然说要和自己离婚,还把财产全部给自己,明天就签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李有只得装做什么都不知道,表现的很惊讶,陈漫则又向李有说出自己的猜测:“老张这次这么着急要跟我离婚,还那么爽快的不要财产,我估计是他在外面已经让哪个情人怀上种了,不然怎么可能这么痛快?” 要不说两人是夫妻呢? 陈漫猜的还真的挺准,只是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怀上她老公、李有继父——“张林森”孩子的这个情人,正是她的儿媳妇“杨贝贝” 李有自然不敢告诉陈漫,他怕刺激到她,也不想再生事端,只想着自己能早点解决这件事,摆脱张林森后,回归正常的生活。 然而,他自己也不确定,是否真的还能回归正常生活。 陈漫与张林森的离婚协议,是李有让刘思雅去杭州帮陈漫把关的,之后两人的离婚过程,刘思雅也全程协助陈漫,并随时向李有汇报。 在得知陈漫与张林森已经领完离婚证后,李有这段时间一直绷着的心,总算是松了一些。 那天晚上,他难得睡了个好觉。 …… 两天后。 李有刚到华峰,就在前台看见了一位令他心惊的人——“杨建” 没办法,李有只有硬着头皮迎了上去:“爸,您怎么来了?是有什么急事吗?” 杨建点了点头:“来找你聊些事,方便吗?” “好!您这么早过来一定没吃早饭,我请您去楼下吃个早茶吧,咱们边吃边说。”李有转头对前台的小洁说:“小洁,帮我跟周总打个招呼,上午的会我就先不参加了。” “好,我知道了,李总。”小洁干脆地回应道。 “爸,这边请!”说着,李有领着杨建走进了电梯。 …… 福满楼茶馆,包间内。 杨建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语气平静:“其实你和小雅的事,我很早就知道了。” 李有愣住,手中的茶杯微微一颤,茶水险些洒出,他低声说:“爸,您……什么时候知道的?” 杨建笑了笑,眼中闪过一抹复杂:“应该是小雅没打算瞒我。她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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