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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3 (第4/4页)
,并且提供了他与温照芳往来的汇款记录。 被告律师辩解说,他的当事人只是雇佣了李大彬去监视,并没有指示他杀人,没有直接证据,疑点利益应该归于被告。 杀害乔梁田已经认罪了,这个无话可说。证人反水了,精神疾病也没得打,输定了,后面欧阳烨就只能走过场。 公诉方做最后陈词:“被告在杀害乔梁田之后,把尸体埋在了别墅的院子内,并第一时间清理了现场,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如果被告当时不具备控制和辩认自己行为以及结果的能力,能做到这个地步吗?” 陪审员们面面相觑。 叶检察官继续:“被告温女士指使李大彬先生破坏刹车、谋害长女徐檀兮,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有杀人动机。” 叶检察官抬手示意了一下,书记员把证物呈堂。 “十三年前被告乔梁田杀害并埋尸的过程被二女徐檀灵目睹,当时徐二小姐逃跑的时候留下了一只鞋。” 等法官大人看完,证物又传到了陪审团那边,叶检察官才接着说:“就是这只鞋,从埋尸的地方挖出来的。” “徐二小姐当时是偷穿了徐家大小姐的鞋,被告误以为目击证人是徐大小姐,所以才会买通李大彬在刹车上动手脚,有买通他去祥云镇撞人,目的就是为了杀人灭口,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被告连亲生女儿都不放过,还不知悔改,试图利用证人、用精神疾病来脱罪。” 叶检察官提了提嗓音:“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请考虑被告的态度,严判凶手。” 温照芳官司输了,从证人反水那刻起欧阳烨就知道这桩官司没得打了。 被告故意杀害乔梁田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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