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明帝国_第三十七章 大明帝国的法制精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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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大明帝国的法制精神 (第3/6页)

绫部橘树完了是原鼎三。

    他是崇祯三一四年时候的中国方面舰队副参谋长,倒不是因为这个罪名被处决,毕竟都崇祯三一四年了倭国海军基本很少跟光头佬打交道,他被处决是因为淡马锡大屠杀,作为倭国海军第十二特别根据地司令官,他在一年多时间里可没少祸害淡马锡华人。

    实际上淡马锡华人对这些倭军将领的态度都是一个字,杀!

    毕竟这些家伙都是第七方面军的,这些年可把华人欺负狠了,对杨丰从淡马锡邀请的陪审员们来说,大屠杀对他们倒不是很切齿,这些家伙都是资本家大地主,倭军大整肃一般整肃不到他们头上。这些人切齿痛恨的是香蕉票,多少人被这东西搞得倾家荡产,到现在几乎所有资本家手里都还有一堆只能烧火的香蕉票,所以只要拉出来的犯人,那些淡马锡来的陪审员,都是一句话,有罪!

    就连陆佑的孙子,后来邵逸夫的死对头,淡马锡国泰院线的老板陆云涛这样的太平绅士,都挥舞着拳头一脸亢奋地不停喊着:“绞死他!”

    好吧,对于他的要求杨丰决定满足一下,原鼎三中将最终被判处绞刑。

    再接着是昭南防卫司令坂田专一,这个职务是淡马锡大屠杀的主要执行者,坂田专一手上自然沾满华人鲜血,绞刑肯定已经不能满足淡马锡人民的心愿了。

    “断头台!断头台!”

    几个淡马锡的主要陪审员,甚至包括属于马六甲的陈贞禄,吉隆坡的陈孝式,都或者用华语或者用英语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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