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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军功令》 (第5/9页)
得。立功的人员,也不仅仅是参战的前线部队。同样的,消灭敌人,也不是立功的唯一的条件。只要在战斗中,有突出的异于常人的表现,就应该立功。当然,还是最重要的条件。一切评功制度,最终的目的,依然是激励所有的战士,去消灭更多的敌人。 评功有些基本的原则,是不能抛弃的,例如先烈士,后伤员的原则,没有他们的付出,就不会有战斗的胜利。同时,规定了哪一级有权力做出评选。比如说,三等功必须是由小队推荐,本协商量研究,然后上报张准决定。至于一等功和二等功,条件就更加的苛刻了。除非是有非常杰出的表现,否则,想要评一等功,难度相当大。 和杨致远、郝林勇、杨子轩等人研究以后,张准决定,在护卫队里面,颁布《军功令》,推行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制度,奖励分别对应十亩、五亩、三亩、一亩军田。换言之,只有立功,才能获得军田奖励。这取代了以前的按照鞑子首级计算军功的方法,可以较大限度的减少军田的发放。 《军功令》明确规定,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获得军功,可以获得哪一等的军功。斩首,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还有很多的方面可以获得军功。比如说,在后勤、卫生、文化、技术等方面,同样可以获得军功。比如说,某个战士发明了更加快捷的装弹方法,又或者是发明了其他更加有利于射击的战斗模式,都可以获得军功奖励。 或许,有些战士,并没有办法计算他到底杀了多少敌人,只要是在战场上表现突出,比其他人更加的勇敢,更加的优秀,就应该获得奖励。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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