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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840节 (第3/8页)
一个很大的问题。 张斐笑道道:“其实这个问题,有不少人也已经向法援署反应,我也正要说此事,关于不识字的百姓立契,以前的方式,是找担保人或者牙人,也就是第三者来宣读契约内容,现在大家也可以找珥笔、茶食人来帮忙。” 一个年轻小伙当即道:“但是牙人、担保人也有可能被对方收买。” “是的。” 张斐点点头,“目前关于这方面,还没有法律能够监督这一点,官府还是希望牙人、乡绅能够但此重任,但目前来看,他们做得并不好,我们皇庭对此也正在研究一种对价原则。 比如说,如果契约规定的是一文钱买一石米,虽然契约是这么约定的,双方也是自愿约定的,但这个价格显然是有问题的,不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在这种情况,皇庭可以基于这个原则,判定契约无效。 但这个原则目前还在准备中,还需要考虑到很多问题,有些人急需钱时,可能就是希望低价出售,但如果有这个原则在,那么这些人可能会筹不到救命钱,因为没有人敢买。 因此,我们还考虑将担保人制度化,就是在法援署外面设立一个公证署,就是为大家提供契约公证,甚至包括遗产,等等,但这也需要时间去准备。 在这些制度没有完善前,我强烈建议各位寻找书铺帮助,花一点点钱买个安心,目前书铺不敢弄虚作假,因为一旦被我查到,将会直接收回他们公文。” 院外的百姓听得是频频点头,神情感动,皇庭还是那个皇庭,真是切身考虑他们的需求,并且做出非常详细的解释。 但是大部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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