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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742节 (第6/7页)
要贱买贵卖,其中就不乏大量的货物,我们是否也可以雇一些工匠,那军营里面可是有不少能工巧匠。 此外,若要强军,这军备也是一大问题,这里又可以留一部分人生产军备。” 张斐摇摇头道:“我不赞成自产自销,因为事实已经证明,这种做法,就极容易产生腐败,以及压迫、剥削,那些盐户下场,元学士应该比我更加清楚。” 别得他不太懂,但是有一点他很懂,就是法制的强势,商业是必然会走向繁荣的。 如今商人就是被压着的,很多商贩若无背景,只会被官府剥削,若有公检法,商人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 利用裁军再拱火一波,一定发展迅速。 他给提举常平司设计的,就是纯金融机构,放债、放贷、收利,玩得就是这钱生钱,如果再加上生产自作,以目前的技术,很难防止其中的腐败。 元绛又问道:“那军备生产也交给商人?” 张斐也有些纠结,这军备生产交给商人,好像是有些不太好,但是不交给商人,官方生产,腐败、次品,是可想而知,道:“军备生产,可以不交给商人,但是也不由转运司自己做。 要不这样,交由地方官府来管,亦或者建议朝廷在地方设专门官署,往后由军营向转运司申报所需军备,转运司再负责向那官署购买,如此一来,便可相互掣肘,能够杜绝一些腐败的现象。” 他说得有些犹豫,这个相互掣肘,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到底是三个官署在转,这只能依靠他们公检法和税务司在旁监督。 元绛点点头道:“如此也行,最好还是算作地方财政,西北地区常年战乱,土地肥沃亦不如江南各路,地方财政是捉襟见肘,若将军备生产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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