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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895节 (第4/7页)
何?” 那考生道:“百姓亦属君主的利益,圣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正是如此。” 张斐道:“虽然看上去法家之法是只为君主而设,整个制度只有君主,好似完全维护君主的利益,但其实君主在其中所得,却远不及法制之法,这就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秦朝的情况很好证明这一点,也难怪法家最终走向没落。” 赵顼听得是频频点头,这道理其实他也赞成,如果将百姓都给得罪了,那这个国家就肯定完了,关键就在于怎么去平衡。 这时,一个三十来岁的官员突然问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乃儒家仁政思想。” 张斐笑道:“可见儒家思想是考虑到这个问题,故而最终也战胜法家之法,笑到了最后。 但儒家之法跟法家之法有一点非常像似,也是完全面向君主,仁政思想里面的每一句话,虽然劝说要善待百姓,但都是大臣跟君主说得,方才司马学士所言,其实就是典型的儒家之法,他要求的是,君主的指令从(一)变成(零),那官员就只需要反馈(零),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所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区别在于,儒家之法在圣旨下达之前,就进行干预,而法家之法是只在结果进行反馈。 二者相比,显然是儒家之法更优秀,毕竟在圣旨之前干预的目的,也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而这个利益指得就是百姓。” 在坐的人听得是直点头。 一和零,将法家和儒家的执行过程,解析地非常透彻。 王安石突然问道:“那比之法制之法呢?”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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