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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文化篇:古人说话,也用文言文吗 (第25/29页)
觉、眼神来判断你是否撒谎。这个有点类似今天的测谎,尽管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用来作最终判断则是很不科学的。如果前两招用了,对方还不肯认罪,那只能放大招了,就是刑讯逼供。在古代,刑讯逼供是合法的,但也有一定的使用限制。唐朝时曾规定,刑讯不得超过三次,打的次数不得超过两百下。如果达到了法定的刑讯次数嫌疑人仍不肯招认,就认为这个人可能真的是被冤枉了,嫌疑人便可以取保。刘知县庭审时对小白菜用了刑,却没对杨乃武用刑。因为杨乃武是举人,按照法律,有功名在身的人是不可以用刑的。 我们看电视剧里古代的审案现场,官员在下令用刑时都会从案子上的签筒中取出一根签扔在地上。明清审案时,主审官的公案上有四个签筒,签分别写有“执、法、严、明”四个字加以区别。“执”字筒内放的是捉人的签子,相当于现在的逮捕证。其他三个筒分别放着白、黑、红三种颜色的签子,白签每签打一板,黑签每签打五板,红签每签打十板。这种扔签下令的传统,体现的是古代司法“刑以兵威”的精神。主审官以堂签下令,和战场上将军以令箭、令牌发号施令是一个意思。扔令签的时候一定要掷地有声,目的是吓唬嫌疑人。不仅扔令签要声音大,使用刑具时还要往地上用力摔,必须啪啪作响,希望这样能把嫌疑人吓住,直接招供认罪是最好的。 小白菜受不了刑讯逼供,最后就违心承认了自己与杨乃武通jianian并毒杀了自己的丈夫。古代这种靠刑讯逼供搞出的冤假错案数不胜数。尽管杨乃武拒不承认,但刘知县依然是草草结案,并把案件上报给其上级领导杭州知府。知府相当于今天的市长,掌握一个府的最高审判权。当时的杭州知府是陈鲁,陈知府接案后对该案进行了“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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