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吴霸春秋_第955章 捆绑国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955章 捆绑国人 (第4/6页)

谋生,若有发现,严惩不贷,一律抄没家产,举家流放!”

    对待民间放贷、典当的事情,庆忌还是深恶痛绝的。

    时至今日,吴国的商业这般发达,还衍生出了一些让人不齿的行当。

    譬如典当行,以及一些商贾、土财主甚至是贵族放高利贷的情况。

    这导致不少的黎庶吃尽了苦头,甚至是家破人亡。

    而碍于字据,国人又告状无门,官府也拿他们无计可施。

    随着钱庄的出现,相应的法律条文也会应运而生。

    “文种、曾点。”

    “臣在!”

    被点到名字的左丞相文种以及治粟内史曾点站了出来。

    “设立钱庄之事,交给你们全权负责。先在长安郡试验,三个月后,逐步向全国推广,务必要做到一个县,至少有一家钱庄。”

    “钱庄归于治粟内史管辖,有别于各地官府,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运转体系,各地官府无权干涉钱庄的任何事务。”

    “诺!”

    钱庄的设立,是为了方便国人。

    至于国家财政能从中所获得的利益,庆忌却是不太看重的。

    若不是考虑到这个时代没有高明的防伪技术,以及时机还没有成熟,庆忌甚至都想将银票推出来了。

    在原来的历史上,银票由商人自由发行。

    存款人把现金交付给铺户,铺户把存款人存放现金的数额临时填写在用楮纸制作的卷面上,再交还存款人,当存款人提取现金时,每贯付给铺户30文钱的利息,即付3%的保管费。

    这种临时填写存款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